发布时间:2017-04-26 11:13 我要投稿
全媒体记者郭中昱报道 4月21日,由于一名被执行人在文书生效后,迟迟未遵照履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鼓楼区人民法院重拳出击,出动执行干警、司法警察30余名,在鼓楼区巡防大队等的全力协助下,成功将中山路一临街房腾出,攻克了这起执行难案。
原告张某诉被告开封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缔约合同纠纷一案,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定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张某款项计280万元。被告以种种理由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原告遂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过程中,鼓楼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查明,被告多年未进行经营活动,名下仅有位于开封市中山路临街门面房一套。另查明,房屋被附近居民占用作为车库使用。按照法律规定,该院依法对房屋进行了拍卖,买受人张某拍得该套房屋。拍卖成交后房屋仍没有腾出,未能交付给买受人。为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站在充分为群众考虑的角度,该法院主动多方联系,为居民另行安排了停车地点,后又多次向居民释法明理,做思想工作,劝其腾出,但终无结果。4月21日,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将房屋成功腾出交于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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