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18 15:38 我要投稿
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依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1〕2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县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县食安委确定的奖励标准,严格奖金的领发程序及审核,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宣)
《县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kaifeng.yuduxx.com/lankao/415689.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