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29 08:55 我要投稿
为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的经济建设,促进城市提升工程和稳定脱贫奔小康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县对政府采购政策进行调整,1、10万元(含)以下工程和服务项目不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凭报账资料直接报账;2、50万元(含)以下工程项目不需财政预算评审,直接办理发包手续,凭审计结论报账;3、提高了公开招标限额,2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通过采购政策的调整,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采购时间,节约了采购成本,受到各预算单位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兰考县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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