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12 08:35 我要投稿
困难群众参保是省、县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截止目前,我县困难群众参保工作已全部完成,参保率100%,并实现了全县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全覆盖,为城乡困难群众编织了一张无缝隙的大病医疗“保障网”。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为全面落实兰考县困难群众参保工作,县政府迅速召开困难群众参保工作推进会,监察局、督查局、人社局、卫计委、扶贫办等县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参加了会议。按照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彦涛要求,扶贫办、人社局和民政局等部门互相配合,信息共享,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街道)速摸清底数,收缴参保费用。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以强烈的危机意识、紧迫意识,以决战决胜的姿态立即行动,扎扎实实把参保任务向前推、完成好。
二、强化宣传,抓好动员
一是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分别召开各乡镇(街道)卫生院长、医保办主任、村医参保登记工作动员会,按照会议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核准每个人的参保信息,确保困难群众不漏一人参保,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医疗问题;二是在医院、各乡镇(街道)、村醒目位置张贴全民参保登记宣传单、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三是在困难群众家中张贴补偿标准,使困难群众提高大病补偿知晓率。通过宣传动员,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取得了基层及群众对全民参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
三、摸清底数,不漏一人
根据县扶贫、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和信息,医保中心将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共计10万余人在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信息库中逐一比对筛选,剔除重复人员,同时找出疑似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人员名单7000余人。医保中心将未参保人员名单分发各乡镇,由村医进村入户逐一排查落实。对2014年以来的建档立卡户继续享受大病补充保险政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由政府支付60元,对无能力承担参保费的困难群众政府全部承担。对不愿参保的困难群众,由该乡镇卫生院长带领工作人员到家中做思想工作,直至参保为止,做到不漏一人。
(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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