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08 16:26 我要投稿
记者万廷化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杞县公安局近日被该县人大常委会授予“全县人民最满意单位”称号。
2015年以来,杞县公安局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己任,相继开展了“古城亮剑”、吸毒人员“大收戒”等一系列打防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全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公安队伍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赢得了党委政府及各界群众广泛好评。
“‘人民最满意单位’既是荣誉,更是责任。”3月3日,杞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李恒良在公安会议上要求,“全体民警要以该项荣誉为动力,一如既往做好各项公安中心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再创杞县公安工作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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