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08 09:43 我要投稿
全媒体记者汪少冲报道 今年以来,杞县人民检察院在制作电子卷宗中,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制作规程执行,规范电子卷宗制作,有效地提升了办案效率。
该院设立电子卷宗制作室,由专人负责电子卷宗的制作,严格按照电子卷宗制作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每月对电子卷宗制作工作进行考核,对于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及时改正,以确保电子卷宗制作规范、完整、不出差错。据了解,电子卷宗管理系统加快了该院办理的案件流转速度,方便了该院案管办对办案过程的程序监控和质量管理,同时为律师阅卷节省了时间。截至目前,该院已成功制作并上传电子卷宗88件176卷,接待律师阅卷20人23次,取得了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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