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27 00:14 我要投稿
一提到房屋征收,大多数被征收户除了关心补偿标准,更关心是否公平公正。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才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对于既是一名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又是一位基层司法所所长的刘超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运用法律手段。在我市清明上河城项目房屋征收工作中,刘超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个标准坚持到底,赢得了被征收群众的广泛信任。
今年35岁的刘超担任顺河回族区司法局东郊司法所所长已有4年,多年的基层工作历练让他养成了凡事必须通过法律解决的良好习惯。多年来,他怀揣“法律”,奔走在群众之间,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用司法公正守护着一方平安。2013年10月,刘超被抽调至清明上河城项目指挥部,负责项目范围内百塔社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清明上河城项目是我市着力打造的文化、商业、旅游相结合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对我市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意义重大。初次接触房屋征收工作,刘超备感责任重大,一边是全市发展大局,一边是群众的切身利益,二者都容不得半点马虎。凭着多年的司法工作经验,刘超认为只要依法秉公办事,就一定能够维护被征收群众的利益,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有了法律作支撑,刘超工作起来底气更足了。接下来的日子里,刘超和同事一起,深入被征收群众家中,挨家挨户宣传政策、补偿标准,打消他们的疑虑,同时了解各家各户的实际困难和诉求,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起初,征收组工作人员紧缺,刘超就和当时的大学生村干部张宾一起,不论周末、节假日,不分白天黑夜,一一核对被征收群众的地上附着物,认真做好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丈量土地,掌握了大量翔实资料,为日后的房屋征收工作夯实了基础。
由于职业的缘故,法律色彩在刘超身上体现得特别明显。凡是遇到被征收户不理解的情况,刘超总是三句话不离老本行:“请您放心,房屋征收工作一定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凡是有违政策、有违法律的事情我们坚决不做。”短短几句话,却给被征收群众吃了一颗定心丸。刘超所负责的12处被征收房屋均为营业房性质,征收工作十分复杂。被征收业主程某将其5处临街房分别租赁给了5户租赁户,按照正常的征收补偿标准,程某顺利拿到了地上附着物、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补助费等费用。然而,在对5户租赁户的停产停业损失和搬迁补助费用如何计算的过程中,5户租赁户和程某发生了矛盾,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得知情况后,刘超立即赶往程某家中,为程某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和征收政策,使其认识到租赁户的权益也应受到保护,使双方重新坐在了一起。在刘超的多次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一起纠纷成功化解。
刘超一边用法律维护被征收群众的利益,一边用真情感动他们。有一户被征收户开了一家诊所,前来看病的群众络绎不绝。开展房屋征收工作之初,该被征收户害怕影响诊所的生意不愿意搬迁。刘超和征收组工作人员一起,多次找到该被征收户,一边讲政策,一边就近为他寻找合适的安置地点,真诚的态度和为民解忧的行动逐渐让其转变了思想,答应了搬迁。为了方便群众就诊,征收组还专门制作了诊所提示牌,方便群众就医。被征收户李某经营了一个煤场,200多吨煤和两万多块煤球如何安置让他头痛不已。困难时刻,刘超主动为李某寻找买家,一举解决了煤的销售问题。同时,刘超和其他工作人员用了整整两天帮助李某搬运煤球。李某感动地说:“你们为俺解决了一个大难题,这个协议我一定得签。”最终,李某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上签下了名字。
采访中,记者得知,这位年仅35岁的基层司法所所长累计为群众调解矛盾纠纷200多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在他的努力下,东郊司法所曾荣获“河南省二十佳司法所”、“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称号,刘超本人也被评为2012年“河南省十佳政法干警”、2013年“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并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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