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12 23:28 我要投稿
记者王淳报道 4月10日,记者从相国寺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获悉,近日,一名把车借给无驾驶证者驾驶的车主受到警方处理。这名糊涂车主为此懊悔不已。
4月8日16时许,相国寺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在辖区自由路执勤时,发现一辆本地牌照的小型汽车自西向东逆行,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程某却拿不出证件。民警将程某带到队里进一步核实后,发现程某属于无证驾驶,而与其同车随行的车主王某明知程某无驾驶证却仍把机动车交给其驾驶,也要接受处罚。
经询问:驾驶员程某的驾驶证正在申请办理中,因急着驾车又心存侥幸,就向其朋友王某借车。王某明知程某的驾驶证还没办下来,仍将机动车借给他驾驶,而且因为交通法律知识的缺乏,不知道该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王某在被罚款的同时,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最终,民警对程某与王某进行了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程某因无证驾驶依法被行政处罚,而王某有明显的悔过表现,态度较好,给予罚款的处罚。“我以后再也不敢把车借给无证的朋友开了。”接受处罚后,王某懊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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