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26 09:13 我要投稿
记者王淳报道 9月24日,记者从祥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女子朱某成功破译他人支付宝密码后,盗刷了对方绑定的银行账户内3.5万元。其行为败露后,经祥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28岁的朱某在我市某高校附近做小生意,平时也在网上“刷信誉”从中获利。平时,朱某和隔壁理发店老板范某经常在一起聊天,彼此较为熟悉。今年7月8日15时许,朱某用范某的支付宝在淘宝网上给儿子买了一件衣服。晚上朱某回到家后,因“刷信誉”的钱未能及时返还,朱某就想盗刷范某的支付宝。以前,朱某曾记过范某的身份证号码,她在电脑上反复尝试,不一会儿,她竟然破解了范某的支付宝密码。于是,朱某先用自己在网上购买的“小茔小坐”支付宝账号在淘宝网上挂出了截取的7张商品图片,每种商品标价5000元。随后,朱某使用范某的支付宝购买该虚拟商品,先后分7次从范某在支付宝上绑定的银行账户转走3.5万元,并迅速转入自己购买的“小茔小坐”支付宝账户内。
第二天7时许,范某发现手机上有银行发送的7条信息,显示其银行卡在昨夜至次日凌晨的30分钟内分7笔转走了3.5万元。范某赶紧到开户行查询交易明细,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她,这笔钱是通过支付宝终端转账消费的。范某经询问支付宝客服人员得知是朱某通过修改支付宝密码把钱转走了,于是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随后,朱某很快被抓获。归案后,朱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判决后,朱某后悔不已,悔不该因一时贪念,把自己推入了深渊。
《破解他人支付宝密码女子盗刷3.5万元被判刑并处罚金》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kaifeng.yuduxx.com/shehui/252074.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