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24 17:20 我要投稿
“生活中,不少朋友介绍说某某大公司准备在国外上市,有门路可以买到原始股票,鼓动我购买。请问这算非法集资吗?”近日,不少市民表达了这样的疑惑。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我市一些金融机构。
“在选择股票投资之前,应先树立正确的投资观,不要盲目投资,以免掉入‘居心叵测’之人的危险陷阱。”10月22日,在我市一家金融机构工作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提醒市民,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由于具有相对的专业性,因此有很大的欺骗性,那些不法分子就利用普通群众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对群众实施蒙骗,诱导群众上当受骗。在非法证券交易场所,不法分子往往以回报高、回报快为诱饵进行欺骗,投资者要在心理上设立一道防线,不要被所谓高额回报所蒙蔽。
对于此类信息,市民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应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发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国家对股票交易实行严格市场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购买股票应到正规交易场所,切忌在场外进行黑市交易,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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