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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龙亭区人民法院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做好矛盾纠

[摘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詹玉锋到龙亭区人民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谷昌豪到龙亭区人民法院指导工作。 龙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风艳讲解诉调对接中心的工作流程。 调解。 走访。 核心提示 龙亭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詹玉锋到龙亭区人民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谷昌豪到龙亭区人民法院指导工作。

龙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风艳讲解诉调对接中心的工作流程。

调解。

走访。

核心提示

龙亭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按照“创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工作思路,以司法改革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发挥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注重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讼内外,取得明显效果。2014年以来,先后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人民法院、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

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更希望亲身体会到司法的公开、民主与便捷,期盼打一个高效率、低成本、透明、可预期、受尊重的官司,享受到“一站式”的司法服务。诉讼服务中心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最佳平台。龙亭区人民法院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以院长董风艳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经验济源现场会要求,克服“等、靠、要”思想,认真筹划,精心设计,实现了“区域设置科学化、流程信息公开化、服务措施便民化”。 该院还选调年富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的精干力量和年轻干警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规范着装,热情服务,最大限度地消除人民群众的诉讼障碍,积极营造出社会认同司法、信任司法、尊重司法的良好氛围。

亲民便民,诉讼中心功能全。从2013年4月审判综合大楼投入使用起,龙亭区人民法院秉承“以人为本、司法便民”的原则,从环境、布局、设施等方面不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诉讼服务中心由立案大厅、信访大厅、诉调对接中心三部分组成,面积460平方米,实行柜台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同时具备咨询导诉、立案登记、材料收转、判后答疑、诉讼费结算、诉讼查询、司法救助、信访接待多项功能。大厅内设有服务导诉台,提供各类诉讼案件的常用文书格式和材料,管辖范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最高院《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等内容上墙公示,中心建成以来,共接待当事人来访2993人次。

注重细节,服务窗口暖人心。走进干净明亮的立案大厅,整齐划一的业务办理窗口,现代化的案件自动查询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舒适的当事人等候区,纸张、文具、老花镜、急救箱、雨伞、饮水机等一应俱全的便民服务区,贴心的残疾人专用道,干净整洁的立案调解室,设备齐全的远程视频预约立案室,专门提供诉讼费缴纳服务的POS机,大厅安装有提示各项服务内容的LED显示屏,无不处处彰显龙亭区人民法院方便当事人诉讼的良苦用心。除此之外,龙亭区人民法院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为出行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还在其政务网站上设置了专门板块,让路途遥远的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实现网上立案。龙亭区人民法院还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实行卷宗电子化,从立案阶段开始同步扫描录入,当事人、律师可以随时阅卷,提高了档案利用效果,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改革先行,立案登记显成效。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要求,龙亭区人民法院顺应司法改革规律,先行先试,从2014年12月23日起,探索实行立案登记制,出台《关于实行立案登记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在立案大厅设立纪检监察窗口,接受人民群众对立案工作的监督举报;更新立案流程,公示常用诉讼文书格式和诉讼材料接收清单。如起诉材料齐全,当场登记立案。近95%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对诉状不符合格式要求或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补正相关材料。制度实施至今年9月30日,龙亭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05件,较去年同期增加63%,当场立案率达98.7%,较去年同期增加24%。反映不立案的老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100%,新的信访案件发生率为零。

4月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谷昌豪在法院工作信息《龙亭区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司法改革精神在全市率先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上作出批示:“龙亭法院积极探索立案登记制,成效初显,应予肯定。望不断总结、提升、完善,尽快形成既符合上级要求又切合实际相对成熟的运行机制和模式,为全市法院提供借鉴。请玉敏院长近期带队到该院进行调研。”多家兄弟法院来院参观学习。

转变方式,集中送达保效率。为了破解送达保全难,提高审判效率,努力实现审判专业化和法官职业化,龙亭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2015年7月30日成立司法辅助团队—送达保全组,将办案单位各部门、各环节分别送达保全转变为集中送达保全,合理运用审判资源。集中送达保全就是把全院民事、行政案件经立案庭统一登记后,分配到各业务庭,由业务庭确定开庭日期后,转交送达保全组,工作组按照案件当事人的不同联系方式,分别采取电话通知、特快专递、电子邮件、微信、专人送达和留置送达等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诉前和诉中要求保全的,由保全组统一办理查封、扣押、冻结、解封等手续。对集中送达保全组规定,整合相同区域集中送达,集中所有需要送达文书集中送达,并配备执法记录仪,送达方式文明规范,送达节点全程记录。送达时详细记录当事人对案件的态度和案情的相关信息,明确规定送达保全期限为接收案件文书后五日内送达,对确有困难无法完成的经领导审批后另行组织人员送达保全。同时要求立案庭严把立案关,确保案件当事人通信地址填写准确。集中送达保全极大地破解了法官直接送达保全工作量大、重复送达、分散审判精力和送达保全困难的难题,既提高了文书送达保全效率,也减轻了一线法官的工作压力,让法官从繁重的送达保全事务中解脱出来,专注于所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大大减轻了群众讼累,实现了矛盾纠纷快速便捷化解。集中送达实施以来,法律文书送达时间大大缩短,大部分在1日~3日内送达,送达率达到96.3%。

8月11日,谷昌豪在法院工作信息《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集中送达保全助力审判工作驶上“快车道”》上作出批示:“龙亭法院采取集中送达保全方式,不失为破解送达保全难的有益探索。望注意总结、完善,尽快形成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相对成熟的运行模式,为全市两级法院破解难题提供借鉴。”

司法救助,减免费用保诉权。2015年7月,尉氏县一当事人张某因健康权与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生纠纷,向龙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七八千元的案件受理费却让这个生活贫困的家庭犯了难。经充分了解当事人的家庭状况,龙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积极为其办理了诉讼费缓交申请手续,在提交了村委会的生活困难证明等相关证据后,其申请很快就得到了审批。像张某这样享受“特殊待遇”的当事人比比皆是。针对部分困难群众交不起诉讼费、打不起官司的实际情况,龙亭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及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批准诉讼费的缓、减、免,使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维护其合法权益,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畅通渠道,评估风险早处置。所有案件从立案环节即进行信访评估,根据评估等级,采取不同的信访预防和处置措施,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引导来访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和反映问题,化解积案,预防新访,预防集体访和越级访。每天一名院领导在信访大厅接访,做到来访必接、有访必处。2015年以来,接待来访群众50多人次,无赴京访,群体访、过激访,信访案件总量大幅下降。

内外发力实现诉调对接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龙亭区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入落实《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发挥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注重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 形成功能互补的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取得明显效果。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全市平安建设会议上作为会议书面材料下发。

精修内功,加强案件诉讼调解工作。龙亭区人民法院通过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到兄弟法院考察学习、业务骨干传授调解方法等方式,提高法官的调解能力和技巧。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推行全员、全程、全面调解,特别是抓住开庭前当事人没有经过交锋,情绪相对缓和的有利契机,以及开庭后事实相对清楚,处理结果相对明确时开展调解,洞察真实想法,消除思想顾虑,缓和对立情绪,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将调解工作作为审判管理重要指标,作为评判民事审判工作成绩的重要内容,对调解结案率高的庭室和个人,在评先奖励时作为重要标准,努力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调解氛围。准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准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促使法官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虽愿调解但双方要求差距过大的案件及时做出裁判,防止因久调不决而造成案件审限过长。作为全市法官人数最少的法院,今年1月~8月的结案率和法官人均结案数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位,无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

2014年3月,龙亭区人民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对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及部分行政案件进行诉前调解、配合业务庭进行诉中调解、与各类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取得良好效果。中心由12名业务水平高、群众能力强的审判员、书记员、法警及社会法官组成,分成调解组、司法确认组和小额诉讼组,制定并公示诉前调解案件范围、当事人权利义务、诉前调解工作流程、调解工作制度等内容,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中心设调解等候区、4间调解室和1间司法确认室,总面积近200平方米。在等候区循环播放以“和”为主旨的宣传片和成功的调解案例,4间调解室内分别悬挂以“和、让、情、祥”为主题的宣传标语,使当事人在调解前受到心灵洗礼,大大增强调解纠纷的意愿。

调解力量实现对接。作为基层法院,经常面对的是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婚姻家庭、农村宅基地等涉及民生的纠纷。龙亭区人民法院在乡、办事处、司法局、工商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调委、信访局、交巡警大队等19个单位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每个工作室选任2名调解员。法官与调解员通过不定期开展培训指导、庭审观摩等形式,增进联系,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总结提高,为实现诉调对接提供充分保障。

诉前调解实现对接。对于来院起诉的当事人,立案法官在登记前向其出示诉前调解告知书,释明诉前调解的程序及优势。如调解成功,当事人的权益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实现,比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和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快得多,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确认后调解协议即可申请强制执行。经过释明,57%的当事人选择在诉调对接中心解决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还通过委托或邀请诉调对接工作室参与调解。调解成功的,当事人可选择撤回诉前调解申请,申请制作调解书或确认调解协议效力。调解不成的转入诉讼程序。中心成立至9月30日共处理纠纷 1322件,其中,经调解撤回调解申请182件,出具调解书215件,申请司法确认58件,转入诉讼程序283件。最多一天成功调解纠纷5件。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一个月,全国法院立案登记总数同比增加29%,而龙亭区人民法院仅为21%,原因就在于一部分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得到化解。

诉中调解实现对接。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在邀请或委托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外,还充分汲取专业调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的调解力量,发挥其熟悉法律法规、社情民意优势,提高调解成功率。调解成功的,当事人可以撤诉或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继续审理。从2014年至今年9月30日,邀请或委托调解案件142件,其中,撤诉52件,制作调解书33件。

通过小额诉讼审理纠纷 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

为快速解决争议,缓解案多人少压力,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从2014年开始,龙亭区人民法院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探索尝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

加大宣传,提高认知。新民诉法司法解释施行后,龙亭区人民法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操作规则,在立案大厅设置小额诉讼立案窗口,在立案大厅LED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及时发放《小额诉讼须知》,告知相关程序规定,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小额诉讼程序,积极引导当事人对于标的额15000元以下,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更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法律关系清楚明确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选择小额诉讼程序,尽可能地扩大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并对其救济程序做好解释和宣讲,提高公众对小额诉讼的认知度。

简化程序,服务群众。当事人可直接填写统一印制的格式化表格起诉状,如果不会写字或不便书写的,可口头起诉,由专人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可立案。被告答辩的方式也可灵活多样,可提交书面答辩状,也可口头答辩;可自行书写,也可填写法院统一提供的答辩状格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以来,以其公正经济高效的实际效果赢得辖区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优化管理,建立台账。在审判管理方面,龙亭区人民法院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小额诉讼的台账登记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登记小额诉讼案件信息,并将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纳入司法统计。同时对小额诉讼审判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多次向上级法院请示并及时召开审委会专题研究, 积累好的经验做法,促进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深入推进。

明确理念,创新模式。明确把降低司法成本、提升司法效率、方便群众诉讼作为小额诉讼程序的指导思想,以“简案快办”为具体工作理念,案件的财产保全在受理当事人申请后一日内保全。 明确小额诉讼案件由主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和一名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调解水平高的资深法官审理。截至9月30日共审结此类案件205件,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平均审理周期为10天,85%的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绝大部分能自动履行即时清结,无一起申请执行,无一起申诉、信访,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赢得了当事人的欢迎和好评。

8月26日,谷昌豪同志在法院工作信息《龙亭区人民法院率先探索小额诉讼程序取得实效》上作出批示:“龙亭法院针对小额诉讼问题,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成效显著。请佩生院长带队,近期到该院进行调研指导。”

扎实开展“一村一警”活动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关口前移

今年以来,龙亭区人民法院注重巩固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一村一警”工作,加大了人员方面的倾斜,在8个自然村每村1名党组成员负责的基础上,每村增加2名干警,坚持每月到村工作半天,切实当好治安防范的“组织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情报信息的“采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便民利民的“服务员”。其主要做法,一是培训基层调解队伍。通过在诉调对接工作室个案调处中的“传、帮、带”,增强基层调解组织对法律政策理解能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二是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公示驻村法官的联系方式,24小时接受群众咨询,在与群众沟通的过程中,了解社情民意,吸纳群众意见。三是就地立案审理案件。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开展巡回审判,就地立案、审理和调解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发放法律宣传彩页,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理性、依法维权。今年以来,通过现场和电话解答法律问题20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33起,其中帮助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矛盾纠纷18起,另有5起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均以调解、撤诉方式化解。借助“一村一警”活动平台,该院与辖区村镇建立起了畅通、有效、简便的群众沟通机制,使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大幅提升。

发扬司法民主 提高司法公信

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与人民法院司法资源相对不足,已成为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矛盾。专业性比较强的司法行为与人民群众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民意不能在司法活动中得到充分而有序表达,也无形中给司法公信提出了巨大挑战。解决此问题的路径之一就是让民众代表自己参与审判,分享法官的司法权力,监督司法,增强司法的社会认同和司法的公信力,彰显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理念,更是对法院“单打独斗”力量大大补充,有利于从根本上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最高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2014年4月29日,龙亭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该院提名80名人民陪审员并得到任命。此次任命使得该院由原来的23 名人民陪审员增加到103名,并提前实现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龙亭区人民法院严格挑选人民陪审员,在选聘人民陪审员时,不仅要求有威望,说话能令人信服,也要求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更要求有对法律工作的热爱。在此基础上,抓好培训,提高陪审员素质。为陪审员订购司法文件选等有关法律法规书籍,使陪审员利用业余时间能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对常用法律法规和司法政策做到熟悉了解。在庭审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之外,通过邀请关注该院的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法律法规和审判技巧的灵巧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审判知识,解决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发挥不好,陪审率不高的问题。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靠一两个部门的热情能够成功的,而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真正建立起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大格局,引导民众形成正确、理性的纠纷解决观念,为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与诉调对接的有效协调奠定牢固的社会基础。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在市中院的指导下、在区委政法委和区政府的领导、支持下,龙亭区人民法院正以蓬勃的朝气,创新的锐气,朝着更高目标迈进,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征程中作出更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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