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23 11:48 我要投稿
记者郭中昱报道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货车装载量一定要在核载范围内。但是,个别驾驶人在利益驱使下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给道路交通带来重大隐患。12月1日,红洋楼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就查处了一辆严重超载的货车。
12月1日,红洋楼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在辖区执勤时,发现一辆货车涉嫌超载,遂拦停该车进行检查。经检查,这辆货车严重超载。该车驾驶人拿出交管部门核发的通行证,对其超载运输行为还满不在乎。民警当场指出,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货车装载量要在核载范围内,超载运输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民警的教育下,该车驾驶人承认自己抱着多拉多得的想法,将交通安全置于脑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勒令其卸货至符合运输载重标准后方可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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