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17 09:23 我要投稿
12月2日一大早,市宋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代建民、闫振方和《宋都调解》栏目组一行就驱车赶往祥符区西姜寨乡,对刘先生与本村十几户村民之间的经济纠纷进行调解。刘先生和这十几户村民同是西姜寨乡大李庄村的村民,都是沾亲带故的邻居,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怎样的事情,闹得不可开交呢?
据祥符区司法局西姜寨司法所所长常志伟介绍,为促进农业高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2014年,西寨乡大李庄村的十几户村民与一外地合作社签订了辣椒订单种植回收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合作社提供辣椒品种并确保现款回收加工,如不收购产品,每亩赔农户2000元的损失金;村民必须按照合作社的技术要求进行田间管理,并将产品交给合作社,不得私自处理。
因为刘先生也是大李庄村的,在协商、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一直作为合作社的代表与本村的十几户村民联系,本来想着都是乡里乡亲的,也算是给村民办了件好事。可是,在辣椒回购过程中,合作社却没有按照当初的约定及时结账。经村民多次催要,合作社一共给了村民18000余元辣椒款,余下的2987元至今未给。十几户村民向合作社催要了一年多也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就委托王先生等三人作为代表,向祥符区司法局西姜寨司法所求助,要求刘先生支付剩余的辣椒款2987元。
人民调解员经过走访调查后了解到,不管是作为申请人的村民代表,还是作为被申请人的刘先生,对矛盾纠纷的事实都表示认可,只是村民认为刘先生作为合作社的代表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导致合作社给他们提供的辣椒种子根本不是所谓的新品种,而是濒临淘汰的老品种。况且,刘先生还和他们一个村,却不和他们一心,胳膊肘往外拐,对刘先生一肚子怨气。而刘先生觉得自己是好心办坏事,有苦说不出,也是一肚子委屈。
两位人民调解员和司法所长、村支书充分沟通后一致认为,依法依情的调处应该是化解这起辣椒经济纠纷,因为毕竟大家都是一个村的村民,有着割舍不断的感情。为了帮助村民尽快拿到欠款,圆满化解这起纠纷,两位人民调解员决定把双方当事人请到位于开封市司法局六楼的《宋都调解》现场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两位人民调解员全面细致地对他们之间产生的矛盾进行分析,向他们析法释法,并从情理等方面对他们进行疏导、劝解。三位人民调解监督指导员告诉刘先生要勇于担当,又从邻里情的角度告诉三个村民代表“金钱有价情无价”,谅解对方,以后还是好邻居。
在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监督指导员、司法所长和村支书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签订了调解协议:合作社欠村民的辣椒款共计2987元一次性支付给村民,并现场支付,双方别无其他纠纷。
市宋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就是这样深入基层、走进村民,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法,以法育人、以情动人,努力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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