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31 10:56 我要投稿
记者王笃明报道 12月14日,在杞县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科办公室,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杜爱民与来反映问题的当事人赵某促膝谈心,并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答复,希望他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该院工作进行监督。这是该院推行“留痕制度”、倒逼法官廉洁办案的一个缩影。
为确保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做到公正廉洁,今年以来,该院党组将办案“留痕制度”推广到全院审理和执行工作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其他人员过问案件情况及当事人举报法官存在说情现象如实进行书面记录,同时存入该法官的个人廉政档案。
通过实施“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进一步巩固了法官违法违纪的“隔离墙”,有效降低了法官的廉政风险。因为有了“留痕制度”,使得该院的责任倒查也有了相应依据。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在例行内部自查和核实外部监督举报工作中,调查问题发生在哪一个环节、具体承办人是谁、该由谁承担责任,从之前的书面记录中就能迅速锁定,然后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甄别、认定和追责,倒逼法官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减少违法违纪风险的发生。该院圉镇法庭庭长孙军深有感触地说:“办案‘留痕制度’的实行使业务庭法官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减少干扰,领导打招呼、同事来讲情的现象也不见了,对办案法官来说多了一道‘挡箭牌’。”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纪检监察部门自查和当事人投诉举报共受理9条法官违纪线索,均通过“留痕制度”予以审核、认定和追责,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取得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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