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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为筹钱上网实施抢劫 难逃刑罚身陷囹圄

[摘要]全媒体记者郭中昱报道记者昨日获悉,通许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该未成年人为筹钱上网竟多次抢劫他人财物,最终被判刑。 小乐(化名)是通许县玉皇庙镇某村少年,因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无时间照看他的生活和学习,他在校期间学习跟不上便...

全媒体记者郭中昱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通许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该未成年人为筹钱上网竟多次抢劫他人财物,最终被判刑。

小乐(化名)是通许县玉皇庙镇某村少年,因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无时间照看他的生活和学习,他在校期间学习跟不上便辍学回家。辍学后无事可做便与社会上闲散无业人员为伍,整天在外游荡,抽烟、喝酒、夜不归宿,凡是未成年人不应该沾染的各种恶习他几乎样样俱全。不久,他就迷恋上了网络,为了能有钱上网便打起了抢劫的主意。

2015年1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他来到村外的路边将下夜班回家的芳芳(化名),强行拽到路旁的田地里,以打其头部和言语恐吓的方式抢走200元钱。不久后的一天晚上,他从自己家中出来看见丽丽(化名)骑电动车从他身旁走过,就尾随其到一偏僻处,以“你得罪了人,有人要我报复你”为幌子抢走丽丽120元钱。 今年1月初的一个晚上,想上网却身无分文的他,又想到可以到路边抢些钱花。于是,他来到上两次抢钱的地方伺机抢劫。半小时后,下夜班回家的兰兰(化名)骑车路过此处,他突然从路边窜出,一手拿着折叠水果刀,一手抓住兰兰的胳膊把其扯到路边的田地里,仍以“你得罪了人,有人要我报复你”为幌子逼迫兰兰给他钱。为了不受到伤害,兰兰从兜里掏出一百元钱给他。嫌钱太少的他要兰兰再拿钱时,正好路边有人经过,兰兰便大声呼救,他拔腿就跑。此时兰兰的家人也正好路过。大家合力将没跑多远的小乐抓住并报了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威胁等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通许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以抢劫罪判处其6年6个月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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