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03 12:30 我要投稿
全媒体记者王淳报道 8月30日晚,尉氏县城一门店女营业员回家时遭遇抢劫。4名犯罪嫌疑人抢劫财物得手后,分散到洗浴中心、歌厅等场所消费,没想到尉氏警方利用视频监控迅速锁定了他们,成功将4名犯罪嫌疑人逐一抓获,追回被抢手机1部、彩金项链1条。
8月30日22时30分,尉氏县公安局110接到县城一服装店女营业员张某报警称:当晚,她下班行至县党校对面胡同口时,一男子从后面勒住她的脖子,另外两名男子将她的挎包抢走,随后3人沿渔市街向西逃窜,并上了一辆车迅速逃离。她被抢走的包内有手机1部、彩金项链1条及现金1000余元。接警后,尉氏县110指挥中心迅速指令刑警大队组织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到达现场后,刑警大队与人民路派出所联合展开案件侦查工作。刑警大队民警勘查现场,人民路派出所连夜对辖区的网吧、宾馆、洗浴中心进行排查,未发现嫌疑人及相关线索。8月31日上午,县政府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局长吕进波,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霍红卫亲自安排巡特警大队、建设路派出所等单位协同刑警大队和人民路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合成侦查,进一步加强侦破攻坚力度。
经对大量视频进行分析研判,专案组民警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于作案当日22时许在案发现场附近停留,并且从车上下来的3名青年男子与受害人提供的嫌疑人特征相似。
获悉此重要线索后,专案组采取以车找人的方式,迅速对嫌疑车辆展开排查,最终锁定了一辆开封牌照的轿车。8月31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在一洗浴中心发现了该嫌疑车辆,当日18时许,专案组在该洗浴中心将车主苏某(男,23岁,尉氏县门楼任乡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苏某如实供述了其涉嫌抢劫的犯罪事实:8月30日下午,他和朋友雷某(男,23岁,湖南省衡阳市人)、李某(男,24岁,祥符区人)、李某某(男,15岁,新乡市人)相聚,4人于当日22时许,由苏某驾车将雷某、李某、李某某送至滨河路与渔市街交叉口,雷某3人下车实施了抢劫。根据嫌疑人苏某供述,专案组迅速组织警力于当晚分别将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目前,被抓获的4名犯罪嫌疑人苏某、雷某、李某、李某某均已被尉氏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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