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03 10:20 我要投稿
全媒体记者王红利报道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7月初,市纪委监察局启动“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后,发现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昨日,市纪委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
祥符区畜牧局原局长王广明隐匿招待费用违规问题。2013年至2015年,祥符区畜牧局将70余万元吃喝招待费用,以办公用品、会务支出等发票代替入账,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8月,市纪委给予祥符区畜牧局原局长王广明(副县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尉氏县大桥乡政府主任科员苏玉舟违规在单位公务灶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问题。2016年7月1日晚,苏玉舟在大桥乡政府公务灶宴请其朋友宋某等6人,部分菜品利用公务灶食材加工。苏玉舟在单位公务灶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公务灶管理的有关规定。8月,尉氏县纪委给予苏玉舟党内警告处分。
杞县邢口镇卫生院过节期间违规发放福利、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邢口镇卫生院过节期间多次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福利、津贴共计49200元;违反接待管理有关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3年列支餐饮吃喝费用227458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群众举报。2016年8月,杞县纪委给予邢口镇卫生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李永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尉氏县庄头镇高家村村委会主任高学礼大操大办问题。2016年5月26日,高学礼为孙子举办满月宴席,宴请亲戚、朋友等共计50桌300余人,并于当天上午接受他人赠送的歌舞表演一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7月,尉氏县纪委给予高学礼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发生在不同时期的案例表明,“四风”问题树倒根在,花样翻新,甚至有所反弹。对这4起典型问题的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纪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指出, 201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高度重视纠正“四风”工作,做到“五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做到“八个严禁”: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收受电子礼金礼券等;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严禁在培训机构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市纪委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接受群众举报。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查到底、扭住不放、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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