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8 14:56 我要投稿
全媒体记者王红利报道 5月4日上午,《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修订草案)》)座谈会在我市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慧、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李承先、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郭永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阎红心、副主任曹法英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市直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座谈会。李承先主持会议。
今年3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在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法(修订草案)》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会后,省人大法制委梳理了意见,对《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根据立法计划,在我市召开座谈会,继续听取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参加会议的省、市人大代表,市直单位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体会,就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李文慧指出,办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力实践,是尊重人大代表权力的有力行动,是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有力表现。随着我省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办理工作出现了很多新要求和新情况,这次重新修订和完善《办法(修订草案)》,是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下一步,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可操作性,促进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要坚持实践引领,突出地方特色,将我省办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具体做法上升为法规;要坚持民主立法,广泛征求吸纳省、市人大代表的意见,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对于大家的发言,我们将认真梳理、整理,充分吸收到《办法(修订草案)》的修订中,充分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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