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6 14:58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开封市科学技术局向社会各界郑重公开承诺:
1.坚持依法行政。依照《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和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技术合同认定等管理规定和有关制度。在科技行政管理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坚持政务公开。科技项目实行集中申报,严格执行评审验收、科技奖励等科技管理规定、程序和办法。科技项目评审、科技成果评价等重大决定必须7日内通过科技信息网、新闻媒体、触摸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项科技管理活动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公开透明。市科技局实行项目大厅申报受理,网上公示,受理、立项过程公开,实现“申报公开、过程受控、全程监督”;规范立项审查行为,加强项目查重和监督,避免一题多报或重复资助;同时建立评审档案管理制度,明示项目审批流程,实现立项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4.坚持规范高效。办好科技行政服务“窗口”,通过服务“窗口”办理科技行政审批、核准事项和政策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谁受理、谁落实、谁负责;实行限时办结制,除有时间规定的审批项目外,其他科技行政审批手续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实行服务承诺制,认真兑现“窗口”承诺内容。
5.坚持民主监督。局纪检组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申诉,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明显线索的信访举报,做到有报必查,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查办情况。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371—25957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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