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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成功调解农资纠纷 8户菜农获2万4千元赔偿

[摘要]6月1日上午,我县竖岗镇北河口村的李女士代表该村八户菜农把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来县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感谢其为大家挽回了2万4千元经济损失。 4月17日,竖岗镇北河口村的李女士等8人来到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称,自己购买的液...

    6月1日上午,我县竖岗镇北河口村的李女士代表该村八户菜农把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来县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感谢其为大家挽回了2万4千元经济损失。

4月17日,竖岗镇北河口村的李女士等8人来到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称,自己购买的液态肥在使用后,造成了周边八家菜地10多亩蔬菜出现大面积叶变黄和部分小苗死亡现象。竖岗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事发地实地察看,并到涉嫌销售不合格肥料的张某店中,及时依法将涉嫌不合格的肥料进行暂扣。在调查中,农药经销商和生产厂家向工商所出具了肥料的质量检验报告,称自己的肥料合格。于是,工商人员带领商家和厂家代表,并聘请农业技术专家,深入实地现场勘查,了解到该液态肥在冲施时会释放出大量的氨气,造成蔬菜茎叶大面积死亡;根据《消法》的相关规定,这种易造成农作物死亡的情况,经营者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因此,经营者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给予消费者相应的赔偿。工商执法人员多次组织经营者和消费者坐在一起,耐心调解。最终,经营者同意了李女士等八家提出的2万4千元赔偿要求。 (王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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