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18 10:35 我要投稿
据报道,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1月16日公布《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将被处最高5万元的罚款。
此次《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亮点颇多,比如企业要定期销毁快件运单、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用户信息等,这些措施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快递业健康发展。其中拟对抛扔、踩踏快递等行为进行重罚的规定尤其值得一提。
众所周知,部分快递公司由于经营管理方面的不规范,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毁损的情况时有发生。据北京市二中院统计,2015年1月至8月审理的35个案件中,寄件人因货物丢失、毁损或者被他人冒领而起诉快递公司的案件就有28起,占全部案件数的80%。可见,重罚抛扔、踩踏快递等行为是现实所需的必要之举。
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突破140亿件,连续4年增幅超过50%,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第一快递大国。一个如此大的产业,一个充满生机的行当,社会有理由尊重这个行业的从业者。而这个行业的从业者更应自我重视,尊重自己的职业。任何一个职业都要有自己的从业规范,一个将包裹扔来扔去的快递从业者怎么可能尊重自己的工作,拥有职业荣誉感?所以,出台《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快递员行为进行规范,有助于唤起快递员的职业荣誉感。
当然,除了惩罚之外,树立快递从业者的职业荣誉感,还要从多方面着力。比如加强对该行业从业者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快递人员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等。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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