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03 12:09 我要投稿
认真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准则》),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便于学习,杞县第一时间印制了学习读本,组织全县党员干部逐章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充分运用“廉洁杞县”微博、微信和杞县廉政网等平台多角度、全方位解读《条例》精神内涵,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结合实际学、结合事例学。通过学习,让大家对党纪有了更清晰、更明确的认识,知道底线和高压线究竟是什么。现谈一谈学习《条例》的几点体会。
一破一立,实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
古语云: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从新修订的《条例》来看,纪法分开,纪在法前是一个最大的改进。
在老版《条例》中,分则共计130条,有近80条跟刑法等法律法规重复。这些职能的重复交叉,使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重点不够突出。而很多违纪情形已经明显触犯了法律底线,这也降低了纪律的标准。新版《条例》将与法律重复的条款全部剔清,这种破除是对《条例》的“减负”,让纪律成为真正纪律,让法律归于法律,使新版《条例》目标更为明晰,保证了将纪律实实在在挺在法律前面,从而成为史上“最严党纪”。
“减负”的同时也要“加码”。严明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条例》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这个要求醒目地放到了处分的第一部分,这其实是在明确地告诉全体党员,要想不违反纪律,就要时时刻刻“讲政治、守规矩”,坚定理想信念,用党性修养和政治意识作为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盾牌。
一高一底,与《准则》呈相互呼应之势。
学习《条例》不能单独学,要与《准则》结合起来学。《准则》全称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而老版的全称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变化首先是从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面向全体党员”,其次是从“廉洁从政”扩展为“廉洁自律”,再次是从52个“不准”的负面清单转变为8条言简意赅的正面倡导。
这些变化都是大有深意的。《准则》要求,不仅领导干部要把“廉”字放心头,而且全体党员都要崇廉尚洁;不仅公职人员要“廉洁从政”,全体党员都要“廉洁自律”。朗朗上口的“四个坚持”“四个自觉”,仅112字,却一目了然,容易记诵,进而才能成为广大党员的行动指南。
一心一德,六大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条例》是为了维护《党章》而存在的,其目的不止是反腐败,更是为了全面从严治党。《条例》将《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六大纪律一心一德,共同编织成一个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政治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是政党属性的保证,组织纪律是党的战斗力和纯洁性的保证,廉洁纪律是党的肌体健康的保证,群众纪律是与人民血肉联系的保证,工作纪律是推进党的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保证,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遵循社会公德的保证。《条例》所列出的条款,就是党员干部要终身筑牢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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