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9 14:56 我要投稿
为做好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按照《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高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兰考县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62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仍执行每人每年350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154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特困人员中原城市“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740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调整为全自理每人每月142元,半自理每人每月284元、全护理每人每月710元。
新的财政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县财政部门已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列入年初预算,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2018年城乡低保提标及补助资金1989.2万元已于4月中旬拨付到位。(兰考县财政局供稿)
《兰考县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kaifeng.yuduxx.com/lankao/732140.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