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03 09:59 我要投稿
民警通过两起案例提醒驾驶员:
中午饮酒当晚最好不要驾车
记者王淳报道 5月26日,记者从土柏岗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获悉,该大队民警在近日处理的两起酒驾违法行为中,两名驾驶员都是中午饮酒,晚上以为身体没问题了就驾车,结果经检测,还是处于酒后驾驶状态。
据土柏岗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大队长郑国胜介绍,5月10日22时30分,我市市民张某某在驾车途经皮屯村附近时,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虽然数值很低,但仍然属于酒后驾车。据张某某讲,当日中午他和亲朋一起饮酒,当日下午他还睡了一觉,晚上感觉自己可以开车,谁知道血液里还有残留的酒精。
无独有偶。5月13日22时许,土柏岗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在新曹路与青年路交叉口执勤时,查获鄢陵县人潘某某酒后驾车。经检测,潘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经了解,潘某某也是在当日中午吃饭时饮酒,当晚以为身体没事从而驾车外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某和潘某某都受到了交警的严肃处理。不仅驾照被暂扣半年,同时还受到罚款和记12分的处罚。
郑国胜希望通过《汴梁晚报》提醒我市广大驾驶员注意:饮酒后一般酒精会在体内存在较长时间。如果当日中午饮酒的话,为保险起见,当晚最好不要再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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