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20 10:46 我要投稿
记者王淳报道 4月12日,记者从祥符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祥符区两家婚纱影楼的负责人因为业务竞争大打出手,最终闹得对簿公堂。
原来,阿泰(化名)和阿木(化名)同在祥符区经营各自的婚纱影楼。不久前,阿泰的店员在某村小李家拉业务时,得知小李正准备结婚且已在阿木的影楼下了订单并付了400元的订金,于是就劝说小李在自己的店里拍婚纱照。小李架不住阿泰店员的轮番劝说,同意在阿泰的店里拍照。得知真相的阿木怒不可遏,带着几个亲朋好友来到阿泰的店里兴师问罪。两人一言不合,动起手来。结果阿泰受伤住院治疗20余天,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但阿木拒不赔偿阿泰损失。无奈之下,阿泰起诉至祥符区人民法院,要求阿木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000余元。
祥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大小,酌定阿木对阿泰所受人身损害承担70%的责任,阿泰对其自身所受人身损害承担3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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