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23 09:12 我要投稿
记者沈泓琳报道 货车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是减少夜间行车事故的有效措施,但一些货车驾驶员却因嫌“麻烦”而将此“省略”。4月7日,红洋楼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在开展严厉查处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整治行动时,查处了一辆货车。
4月7日晚,红洋楼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张楠等人在五一路与魏都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豫J牌照的重型自卸货车未按要求粘贴反光标识,当即将其拦下,并按照相关规定对驾驶员作出处理。红洋楼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解释说,货车车身粘贴反光标识可以有效增强车辆在夜间的识别性,防止车辆发生碰撞。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还提醒说,反光标识不合格或粘贴不规范,也将被处罚。经常有人在路边向过往货车驾驶员低价叫卖劣质反光标识,希望有关驾驶员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购买带有“3C”认证标志的反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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