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8 15:37 我要投稿
全媒体记者张苗苗 实习生郭梓桢报道 8月16日,家住仁和馨苑5号楼15层的唐女士致电市长专线电话12345及开封日报报业集团市民呼叫中心电话22960000反映,去年7月底,她的房屋装修完毕,入住时,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了1000元装修押金,并签约一年后返还。如今,合同规定期限已到,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至今未将装修押金还给她,还声称用装修押金抵物业费。
8月16日,记者来到了仁和馨苑5号楼。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一位姓候的负责人表示,唐女士装修入住时,确实缴纳了1000元的装修押金,这笔钱按照合同规定原本应该退还给唐女士。但唐女士一家人入住后不久,因房屋问题拒缴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只能扣下她的装修押金以冲抵物业费。对于拒不缴纳物业费的说法,唐女士则表示,今年3月,她所居住的该小区5号楼13层到15层的楼道失火,导致自己的新房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但有关部门相互推诿责任,至今无人处理此事,因此她才拒绝缴纳物业费。对此,物业公司表示唐女士所说的火灾是由于小区业主用应急灯插口给电动车充电导致,事故出现后原本开发商要进行处理,但鉴于消防、公安等部门要调查原因需保护现场,便搁置下来。之后,开发商声称并非房屋本身质量问题所以不予负责,而小区物业只负责卫生打扫、水道疏通等工作日常管理工作,且唐女士所住楼栋为廉租房,应归所在区房管所管理。
目前,该问题已经由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转交龙亭区相关部门处理,对于问题的进展情况,本报将进行追踪报道。
《仁和馨苑5号楼15层业主反映:装修押金不退还 新房受损不解决物业管理公司:不缴物业费,才用装修押金冲抵;业主房屋为廉租房,应归所在区房管所管理》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kaifeng.yuduxx.com/minsheng/453871.html,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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