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01 13:57 我要投稿
全媒体记者王予杰报道 近日,记者从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会议上获悉,明年起,我市将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市农村居民将与城镇居民一样,平等地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医保“并轨”城乡不再有差别
据了解,2003年与2007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对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近年,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弊端逐步显现,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公平等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和负担,而且不利于社会公平和人员流动。
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中央明确提出着重解决部门间职责交叉和分散事项,要求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理顺医保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医保制度整合有利于解决职责分散问题,也有利于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据了解,单独建立医保管理机构,既徒增巨大成本,更增加协调难度。而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的社会保障体系中,五项保险之间内在联系紧密,不可分割。将医保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统一管理,符合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总体目标要求,遵循了医保制度运行规律。同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后,增强了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能力,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通过医保制度整合,实现政策统筹、待遇统一,有利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异,保障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医保待遇,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北京等地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统一”。整合后明确均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城乡居民医保。
“通过整合医保基金、统一定点管理,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也会更方便。”人社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说。
我市明确医保 “并轨”目标
我市医保“并轨”目标:建立城乡统筹、公平可及、管理规范、便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按照中央和省工作部署,近日,开封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开封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了城乡居民医保“并轨”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以及时间表、路线图等。
据介绍,工作目标是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工作,构建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和信息系统,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有机统一,确保2017年1月1日起建立并实施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的城乡统筹、公平可及、管理规范、便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其基本原则有四项:一是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市县两级同步开展整合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整合任务。二是整体移交,注重衔接。将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的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系统、数据等整体移交至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是积极稳妥,有序整合。四是强化监管,规范运行。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苏国志说,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是市委、市政府关心关注的重点工作,是国家的大事、全省的大事、全市的大事,也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大事。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险相互联系,共同发挥改革发展“稳定器”和民生保障“安全网”的作用。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整合统一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意味着我市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将全面建成,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可持续性将进一步增强。
根据要求,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工作,把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社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意义在于推进全民医保体系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 据悉,新政策执行后,我市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并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也将统一。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低于现有水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时间表明确
根据安排,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
据悉,今年围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重点任务安排的工作计划是:
一要突出抓好机构职能整合。力争11月30日前完成新农合人员、基金、各类资产、档案材料和信息系统等的交接工作,确保管理和经办服务工作顺畅接续。
二要突出抓好制度落实。一是落实好相关配套政策。11月底前,省里将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我市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规范基金监管制度。三是统一经办管理规程。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经办业务规程12月10日前出台后,我市将尽快运用,保证全市自明年1月1日起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做好参保登记缴费、个人权益记录、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医疗待遇审核、费用结算、转移接续、稽核内控和基金收支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要突出抓好信息系统整合。一是做好交接工作。二是做好运行维护。三是确保如期“并轨”。确保2017年一季度末实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并轨”运行,4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的信息系统。
制度更加公平 医疗救助更加有力
据悉,两项制度“并轨”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协议管理、基金管理的“六统一”。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参保居民将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都能够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制度更加公平,保障待遇更加均衡。两项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在报销比例上,将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居民保障待遇。
理顺管理体制,经办服务更加规范。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将消除两项制度并行时存在的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等障碍,避免重复参保、重复补贴等问题。同时,实行统一管理,将提高服务效率和运行水平,进一步把基金盘子做大做稳,有利于提高医保基金的保障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大病保险全覆盖,医疗救助更加有力。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原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将合并实施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将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提高大病保险统筹层次,实行市级统筹,提高大病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
市人社局的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高度重视,尽职尽责,主动担当,压实责任,强化融合,扎实推进,确保整合工作全面如期完成,确保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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