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4 11:05 我要投稿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代地震灾害与以往相比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发达国家经济损失较大,发展中国家人员伤亡较重。 20世纪前50年,灾害性大地震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造成的平均死亡人数都是1.2万人。但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发达国家抗震防灾能力大幅提高,大地震造成的平均死亡人数下降到2000人。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近10年来,日本陆地上发生的10多次强烈地震,已逐步接近零死亡目标。但是发展中国家受经济水平和技术条件的限制,大地震造成的平均死亡人数仍为1.2万人。例如1989年美国洛马普列塔7.1级地震造成67人死亡,经济损失达60亿美元;而1988年亚美尼亚发生的7.0级地震造成约2.5万人死亡,但经济损失仅约4亿美元。
二是次生灾害重,衍生灾害难以估量。有些地震会衍生出很多经济、社会问题,比如2011年的日本地震造成福岛核泄漏事故,对国际核能发展、社会和公众心理的影响不可估量,震后日本外国旅客入境人数下降2/3。
三是地震灾害损失加速增长。随着世界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财富不断积累,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地震灾害损失加速增长。例如,云南普洱地区的3次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1979年6.8级地震为0.16亿元,1993年6.3级地震为0.7亿元,2007年6.4级地震高达19亿元。这些数据典型地表现了经济损失加速增长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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