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26 08:28 我要投稿
2月8日21时许,在滨河路大南门外原文化宫北门附近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快速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通过此处时,将在斑马线上等候通行的女青年吕某卷进车轮,造成吕某当场死亡的悲剧。2月12日,记者采访了处理本次事故的红洋楼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事故民警张瑞祥。他心情沉重地说:“这次事故应该引起每一名机动车驾驶员的反思,为了他人的安全,请驾驶员尊重斑马线上的生命。”
张瑞祥介绍,2月8日21时18分,驾驶员陈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自西向东通过滨河路原文化宫北门段时,与头南尾北停在斑马线上等候通行的女青年吕某相撞。吕某当场死亡,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事故发生后,据肇事司机陈某交代,当时他以时速40公里左右的速度跟随一辆轿车后四五米的距离向东行驶。当行驶至事故发生地时,前方轿车突然拐了一把方向,绕过了正在斑马线上等候通行的吕某,等陈某看到吕某时,已经反应不及,陈某下意识地向右侧打方向,但车的左后轮还是挂倒了吕某的电动自行车,同时把吕某卷进了车轮。失去控制的货车带着巨大的惯性冲下快车道,在撞断路边一根碗口粗的行道树后才停下来。幸亏当时慢车道没有车辆经过,否则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陈某驾驶机动车夜间行驶时未确保安全行驶且行经人行横道线时未减速行驶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因此陈某应该负全责。”据张瑞祥分析,事故发生前,吕某一直在斑马线上等候通行,但在吕某等候的过程中,没有一辆车愿意减速为吕某让行。“可以说,没有给吕某让行的车辆,都是造成吕某死亡的间接‘凶手’。如果有一辆车能减速让吕某通过,这次事故也许就不会发生。”说到这里,张瑞祥有些激动。
每一名驾驶员都应该知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应该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而在我国包括开封在内,很少有司机在通过斑马线时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像这种在斑马线上的行人被撞的事故在我市也不是第一次发生。“斑马线前方既有提示牌,也画有菱形提醒标志,但很少有驾驶员注意并减速礼让行人。这种不文明驾驶行为真的需要改改了。”张瑞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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