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3 23:09 我要投稿
记者王淳报道 “金明区人民法院吗?我是段某的父亲,我儿子让我给你们联系一下,我们该履行法律义务了。”2月28日,被执行人段某的父亲给金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主动要求履行法律义务。今年以来,金明区人民法院采取广场大屏幕及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公布“老赖”名单,创新执行方法,并取得良好成效。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金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对近几年实际执结案件的排查,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情节较为严重、以种种方式规避执行且长期外逃的被执行人的照片、姓名、执行标的、失信情节、法律文书编号五项内容进行公布。首批“老赖”名单为10人,公布期限为15日,每天在金明广场LED显示大屏滚动播出5次,每次30分钟。除此之外,该院执行局还将“老赖”信息发布在开封日报掌上开封微信平台,通过微信的广泛传播,敦促“老赖”依法履行法律义务。
“老赖”信息公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2月28日,身在外地的被执行人段某从开封日报掌上开封微信平台看到自己被公布的信息,便急忙让父亲与金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表示要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其他几名被曝光的被执行人也与金明区人民检察院执行局取得联系,表示会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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