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26 09:34 我要投稿
记者王笃明报道 一名男子通过“陌陌”聊天与女网友相识,因手头紧张竟然伙同他人骗取其金项链。记者8月20日从祥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李某、魏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4年11月的一天,李某通过“陌陌”聊天和一名张姓女子成为好友,他谎称自己没有结婚,两个人逐渐熟悉起来,或电话联系,或见面吃饭。2014年12月,李某手头有些紧张,便跟朋友魏某商量把张某的金项链骗走,魏某没有提出异议。2014年12月7日上午,李某先电话联系张某约定了见面地点,而后和魏某一起驾车接张某来到一家金店门前。李某假称要送张某金项链作为见面礼,说不喜欢她脖子上所戴的金项链,骗张某把项链摘掉放在其车里。三人进入金店后,李某、魏某趁张某挑选项链不防备之机,离开金店并驾车到通许县城将张某的金项链以2700元的价格出售,李某分给魏某赃款1000元。张某挑选项链时看到李某、魏某在店门口说话没太在意,等她转身再看时两人已没有了踪影。而李某为稳住张某,离开金店后还给张某打了个电话,谎称自己去接姑姑了,让张某选中项链后先开发票,一会儿他回来结账。又过了一段时间,始终联系不上李某的张某感觉被骗了,才赶紧报警。经价格鉴定,张某被骗的项链价值5077元。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二人的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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