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23 11:49 我要投稿
记者王笃明报道 时下,有的年轻人热衷于泡网吧,有的甚至玩通宵,夜不归宿。其实,网吧内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小偷往往会在夜深人静时盯上他们的财物。记者12月2日获悉,通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在网吧内盗窃他人手机的犯罪嫌疑人代某提起公诉。
8月6日凌晨,26岁的代某和朋友一起在通许县城行政路某网吧上网。因太疲倦,代某在网吧睡着了。5时许,代某醒来时,发现放在桌上的手机已不翼而飞。丢失手机的代某决定趁天还没亮,也去“顺”走别人一部手机。代某来到另外一家网吧,将趴在电脑旁熟睡的17岁张某的一部白色手机拿走。后来,代某将自己的手机卡换到偷来的手机上使用。
经该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值2323元。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4条规定,应该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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