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02 08:17 我要投稿
全媒体记者郭中昱报道 我市一名女子利用陌陌社交软件在网络上结识了两名男子,并以与他们结婚为名取得信任,骗取钱物折合113080元。10月17日,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3月,该女子通过手机陌陌软件,隐瞒其真实身份和家庭情况,编造出如果被害人卢某愿意为其偿还债务就愿意与其登记结婚的理由,取得卢某的信任,并于3月25日骗取卢某5万元。随后,该女子为隐匿行踪,假借卢某手机打电话,将卢某的一部金立牌GN8001型手机骗走。
5月3日,该女子以同样方式骗取被害人焦某6万元和金立牌F103型手机一部。
经价格鉴定,该女子骗取卢某金立牌GN8001型手机的价值为2450元,骗取焦某金立牌F103型手机的价值为63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女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作为被告人,该女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可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鼓楼区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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