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12 15:08 我要投稿
全媒体记者王淳报道 网名为“想要个家”的开封女子,利用陌陌社交软件在网络结识了两名男子,并以与其结婚为诱饵骗取对方信任,先后骗取两名男子钱财共计113080元。10月17日,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于某(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今年3月,被告人于某通过手机陌陌软件,隐瞒真实身份和家庭情况,编造出如果被害人卢某愿意为其偿还债务就愿意与其登记结婚的理由,骗取卢某的信任,于3月25日骗取卢某现金人民币5万元。随后被告人于某为隐匿行踪,又假借卢某手机打电话,将卢某的一部金立牌GN8001型手机骗走。
5月3日,被告人于某以上述同样方式,骗取被害人焦某现金人民币6万元和金立牌F103型手机一部。公安机关立案后,于某最终落入法网。经价格鉴定,被告人于某骗取卢某金立牌GN8001型手机的价值为人民币2450元,骗取焦某金立牌F103型手机的价值为人民币63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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