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17 09:15 我要投稿
全媒体记者王淳 通讯员米海永报道 2月24日,记者从通许县公安局获悉,从事代办信用卡、保险、审车业务的盛某利用办理业务过程中掌握的他人信息,先进行信用卡挂失,然后补办新卡后套现,骗取他人信用卡里的现金19518元。近日,盛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通许警方刑事拘留。
2016年11月24日,通许县的刘先生到通许县城某银行办理业务,被告知他有一张银行卡消费19518元。刘先生听闻此事,一头雾水。半年前,他的确办了一张信用卡,但办好后根本未领走,一直在银行存放,咋会消费这么多钱?经查询,银行人员发现,一个多月前,刘先生将原卡挂失后补办了一张新卡,然后进行套现。刘先生一口否认,并再三解释他对此事毫不知情。随后,刘先生到通许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该网警大队大队长王斌组织民警经过初步调查,发现补办信用卡的“持卡人”住址在郑州市金水区未来大道某小区,而该卡消费地点均在郑州市金水区范围内。民警由此断定犯罪嫌疑人应该藏匿在郑州市金水区。经过80多天的调查追踪,民警最终确定了盛某(男,36岁,驻马店遂平县人,暂住在郑州市金水区某小区)的重大作案嫌疑,并于2月15日晚上将其抓获。经审讯,盛某对利用办理业务过程中掌握的刘先生个人信息,进行信用卡挂失,补办新卡后套现19518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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