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5 09:28 我要投稿
全媒体记者沈泓琳报道 近日,市交警支队今年第二次集中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此次共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5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1起。
1月21日上午,于某酒后驾车行至西郊商场交通岗时,被南苑交巡大队民警查获,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86毫克/100毫升,血醇检测结果为92毫克/100毫升,属醉驾。南苑交巡大队依法对于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于某将在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因于某已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2月2日下午,杞县陈某酒后驾车被杞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249.3毫克/100毫升,血醇检测结果为272.7毫克/100毫升,属醉驾。杞县交警大队依法对陈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陈某将在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因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该案已移交案侦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月3日中午,祥符区交警大队民警在杜良检查站发现濮阳人耿某驾驶奥迪车状态异常,立即拦停检查,结果发现这辆轿车处于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状态,属强制报废的机动车。祥符区交警大队依法对耿某处以2000元罚款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该车移交濮阳警方做进一步处理。
2月9日下午,仙人庄乡王某酒后驾车到仙人庄司法所门口闹事,南苑交巡大队民警在处警过程中依法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92毫克/100毫升,后经血醇检测,结果为86毫克/100毫升,属醉驾。南苑交巡大队依法对王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王某将在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因其已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该案件已移交案侦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月11日下午,通许县彭某酒后驾车行至通(许)朱(砂)公路时,被通许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166毫克/100毫升,血醇检测结果为244.13毫克/100毫升,属醉驾。因彭某已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该案件已移交案侦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1月12日夜,周某酒后驾车行至新曹路李苌庄路段时,因酒后意识模糊,无法正常驾驶机动车,追尾前方正常行驶的轿车。土柏岗交巡大队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对周某进行血醇检测,结果为217.55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驾。经民警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认定周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土柏岗交巡大队依法对周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因其已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该案件已移交案侦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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