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3 09:19 我要投稿
全媒体记者郭中昱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通许县人民法院近日成功执结了一起长期躲避执行、执行标的11万元的贷款纠纷案。
2009年9月24日,通许县城居民张某伟、秦某建和赵某宾为赵某军担保以购车为名在通许县信用合作联社贷款95600元。贷款后,4人常年在外打工躲避偿还贷款。无奈之下,通许县信用合作联社将4人诉至通许县人民法院,要求他们偿还贷款。随后,通许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伟等4人偿还贷款。但判决生效后4人躲避执行不愿还款。
3月30日,通许县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人举报,被执行人赵某宾在尉氏县。该院副院长杨文珍和执行局局长高学庆立即组织执行干警,赶赴尉氏县拘传赵某宾。路上,风雨交加,行程相当困难。到达尉氏县城后,申请人告知被执行人赵某宾乘坐出租车返回通许县。机会稍纵即逝,执行干警立即返回追逐被执行人赵某宾。与天气抗争,与时间赛跑,在通许县与尉氏县交汇处终于找到被执行人赵某宾。赵某宾拒不配合执行,通许县人民法院遂依法对其进行了强行传唤。当日下午,赵某宾被依法拘留,迫于压力被执行人赵某宾将全部执行款11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案件执行完毕。
《通许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贷款纠纷案》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kaifeng.yuduxx.com/shehui/800538.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