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03 08:53 我要投稿
全媒体记者王淳 通讯员张宁报道 5月4日,记者从通许县公安局获悉,近日,通许县冯庄乡杨庄村路段发生一起因醉酒驾驶酿成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陈某不仅自己人伤车损,还要赔偿对方损失,更严重的是还要受到刑事处罚,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面对这样的惨痛教训,陈某悔恨不已。
4月24日22时许,通许县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在通许县冯庄乡杨庄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和事故调查。此次事故系一辆面包车与一辆相对方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面包车侧翻在地,电动三轮车面目全非,车主受伤严重,已被送往医院救治。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面包车司机陈某身上有浓烈的酒气,说话语无伦次,随即将陈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结果显示陈某血液乙醇含量为353.7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肇事司机陈某当晚和朋友一起吃饭,酒足饭饱后,不听劝阻的他执意开车上路,沿218省道由北向南行驶到冯庄乡杨庄村路段时,因酒劲发作失去控制,与迎面驶来的电动三轮车相撞。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肇事司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由于其也在事故中受伤,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醉酒驾车酿事故 赔偿领刑悔已迟》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kaifeng.yuduxx.com/shehui/812115.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