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26 12:3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记者董帅奇报道 市委活动办近日出台《全市流动党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对全市流动党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安排。
指导意见指出,流动党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排查流入党员。流入地党组织要对流入本辖区的流动党员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在此基础上,择定政策熟、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与流动党员一对一结成活动对子,通过上门送学、微信问答、电话联系等方式,宣讲教育实践活动,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做好各类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寻找流出党员。流出地要以“五个依托”为抓手进行对接寻找,对流出党员进行全面统计,即依托流出地党组织,依托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外地老乡会、商会,依托市内餐饮、家政等行业协会及商务楼宇、大型超市和集贸市场,依托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
三是开展“六个一”活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明确每名流出党员都要有一名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负责人联系,通一次电话,发一组短信,建立一个微信平台,邮寄一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员干部简明读本》,召开一次家属座谈会,给流入地老乡会或商会发一封信函,了解流出党员的困难和需要党组织提供的服务,帮助他们搞好学习。
四是建立帮扶机制。流入地党组织要结合党员结对情况建立定向联系机制,定期交流思想,帮助流动党员了解当地和家乡活动动态,实时征询他们对党组织和党员自身的意见建议。流出地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回村任职、回乡创业、回报家乡”主题活动,引导流动党员“离乡不离本地党组织、离乡不离心”,确保他们在活动中受到教育、经受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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