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03 18:34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记者付艳波 实习生孙欣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调整扩大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
我市将保留2004年划定的禁燃区范围,即西护城堤以东、夷山大街以西、东京大道以南、陇海铁路以北形成的合围区域。在此基础上对2014年禁燃区范围进行扩大调整,具体范围为:十三大街以东、黄河大街以西、东京大道以南、宋城路—七大街—魏都路以北形成的合围区域。而2015年禁燃区范围将在2014年划定禁燃区的基础上,增加市区北部区域,新增范围为:一大街以东、花园路以西、复兴大道以南、大梁路—西门大街—西大街—东大街—曹门大街—新曹路以北形成的合围区域。
根据要求,禁燃区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集中供热、热电联产设施除外);禁止高污染燃料进入禁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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