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24 09:02 我要投稿
本报报道《灌汤包上粘蚊子 被罚35000元》引起社会极大反响,许多读者认为:
对欺客行为就该如此重罚
记者杨柳村报道 8月20日,本报以《灌汤包上粘蚊子 被罚35000元》为题报道了黄家老店晋安路店因为所出售的灌汤包上粘有一只蚊子被外地顾客投诉,从而受到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药监局严厉处罚的消息。报道见报当天,开封日报掌上开封及开封网微信公众平台也向粉丝推送了此消息。此消息一经报道引起社会极大反响。截至8月21日16时,开封日报掌上开封和开封网微信平台点击量22000多次,点赞350个。许多读者还通过打电话、发微信、写评论的方式发表个人观点。绝大多数人认为,该店店大欺客且违犯食品安全法规,应该得到食药监部门的严厉处罚。
昨日早上,退休干部孙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执法部门的严厉处罚和媒体的监督报道做得好,现在我们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个反面典型抓得好。”
市豫菜研究会会长王国君发微信说:“作为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是第一要务,做得不足就应该迅速整改。这件事给我市餐饮企业敲响了警钟,一定要注重服务质量,向顾客提供卫生、营养、美味的食品。”
“中华老字号”第一楼也是主营灌汤包子的企业,总经理孙巍看到这篇报道后也发微信表示:“我们一定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事发生。”
记者昨日了解到,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药监局8月20日下午向该店下达了听证告知书,这是行政执法的一个环节。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行政相对人不申请听证,就意味着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执法部门将正式向其下达处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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