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8 08:21 我要投稿
某零售药店负责人张先生问:哪些零售药店可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答:根据开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零售药店可以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一)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和工商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有健全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和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配备必要的计算机信息设备;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及举报电话。
(三)零售药店营业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不含办公、仓库等)。周边有一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原则上方圆300米内无其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药品摆放规范,有价格标识。药品进、销、存名称、数量、金额相符。
(六)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
(七)与本单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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