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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摘要]4月14日,在通许县司法局孙营司法所的调解室里,开封市宋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王建和孙营司法所所长张宝通现场调解了一起纠纷案。 这树长在我家的地里,给他说过多次,他答应我说要把树砍了,可一直没有行动。我实在没有办法,就把他的树给砍了!当事人...

4月14日,在通许县司法局孙营司法所的调解室里,开封市宋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王建和孙营司法所所长张宝通现场调解了一起纠纷案。

“这树长在我家的地里,给他说过多次,他答应我说要把树砍了,可一直没有行动。我实在没有办法,就把他的树给砍了!”当事人村民大力说。

“去年,他就把我的一棵树伐掉卖了。树不是你栽的,你咋能把树卖了?我为了免生闲气,一直没吭。今年我答应把那8棵树砍了,因为孩子不在家,我年龄大了,弄不动,想等孩子们回来再伐树,可他一声不吭地把我的树砍掉了一半。”当事人威民说。

调解刚开始,两个当事人争先恐后地向两位调解员倾诉委屈,双方的矛盾是怎么引起的?大力为什么要砍威民的树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原来,大力和威民是同一个村的村民,村里为了防止相邻的责任田人因为地界发生争议,统一规划,约定南北相邻责任田的承包人可以在自家责任田的南边地边上栽树。大力与威民的责任田南北相邻,大力的责任田在南,威民的责任田在北,威民按照村里的约定就在紧挨着大力责任田的北边地边上栽了一排树。村里每家每户都是这样栽树的,本没有争议。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威民当初栽种的小树苗已经长到10多米高,树冠很大。大力认为威民家的大树影响到了自己家责任田的收入,就要求威民将这一排树砍了,威民虽然同意将这一排树砍伐,可是却迟迟不见动静。眼看小麦马上就要抽穗了,大力特别着急,冲动之下就擅自将威民的树给砍了,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而且矛盾愈演愈烈。最后,他们申请了司法调解。

通许县司法局孙营司法所受理此案后,该所所长张宝通邀请开封市宋都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王建和他一起调解这起纠纷。

接到调解任务后,王建立即着手研究矛盾纠纷具体情况,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走访调查。调查中,王建发现,双方之所以闹到今天这个地步,关键还是一个“气”字:大力认为威民既然答应砍树,就应该付诸行动,可是却一拖再拖,影响到自己家小麦的收成,心里特别着急。威民则认为,眼看着自己身体不好,家里又没有人帮忙砍树,大力却连声招呼都不打,直接将树砍掉4棵,心里很窝火。因此,如何让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地互相沟通、换位思考是化解这起矛盾的突破点。

“你俩都是一个村的,乡里乡亲的,地又分到一块,经常在一起干农活。虽然威民种树是村里统一规划的,但时间长了,树长大后,影响到了大力的责任田收入,确实需要砍伐了。其实你俩开始都商量好了,就是在砍伐树的时间上没有达成一致。威民行动有点慢了,大力有点急,才出现今天的矛盾。”调解现场,王建耐心细致地给两位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逐步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

接着,王建和张宝通趁热打铁,进一步将有关相邻关系、侵权责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向大力和威民逐一解释。“性子再急,咱也有解决的方法,你们两家解决不了,还有政府呢?不能随心所欲想干啥就干啥。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也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不知不觉中,两个多小时过去了。通过司法调解,双方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一个说“那我砍他的树不对,我愿意赔偿”,另一个说“10天之内我一定把这些树处理干净”。在王建、张宝通的调解下,双方在现场达成了调解协议。

至此,一起因冲动砍树引发的纠纷被化解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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