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河南新闻 > 开封新闻 > 时政新闻 >

开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

[摘要]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开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社会各界郑重公开承诺: 一、依法规范权力运行,严格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1.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承诺时限:45个工作日,不含企业组织清产核资时间。 (1)受理和审查。收到企...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开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社会各界郑重公开承诺:

一、依法规范权力运行,严格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1.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承诺时限:45个工作日,不含企业组织清产核资时间。

(1)受理和审查。收到企业申请后,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形式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审查,并决定受理与否。

(2)决定。对符合条件、决定进行清产核资的,报党委研究决定。

(3)组织实施。企业将进行清产核资结果报国资委备案,国资委对企业清产核资进行监督。

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核准。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1)受理。依企业申请,当日受理。

(2)审查。审查资产评估涉及的经济行为、人员资质、基准日、程序、范围、依据、提供的产权证、财务会计资料。

(3)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其理由。

(4)及时送达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

二、规范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优质高效提供服务

1.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批准。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1)受理。对企业申请统一受理。企业提交材料当日受理。

(2)审查。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3)决定。对符合要求的批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4)送达。及时送达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对企业公司章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审批。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对照条例和标准,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告知。书面告知。

(4)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转让,不符合的予以退回。

(5)送达。及时送达并信息公开。

(6)事后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

三、强化服务意识,做好企业优质服务工作

1.积极服务重点项目。成立重点项目服务协调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制定跟踪服务制度,帮助投资者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加强推动央企、上市公司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经济合作,推动企业战略重组与央企经济合作。加强联系沟通交流,“一把手”亲自率队拜访央企高管、参与有关项目的推动和协调。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371—23388895


《开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kaifeng.yuduxx.com/shizheng/778526.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开封市统计局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