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9 14:54 我要投稿
全媒体记者王淳报道 12月26日,记者从兰考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执行局执行案件取得丰硕成果。继12月7日尹某生送来 “执法如山 公正廉明”“法警神勇 智擒老赖” 的两面锦旗后,12月19日,申请人王某红老人也特意给该局送来了一面印有“维护公平 扬言退恶 仗义执言 敬业正直”的锦旗,感谢兰考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高春建融情于法,执结陈年“骨头案”,为其讨回赔偿款。
1992年,王某红在给同村村民侯某所帮忙拉土过程中不慎摔伤,后经兰考县人民法院(1992)兰法院民调字第75号民事调解书结案后,共同达成协议:侯某所每年10月30日前支付申请人王某红生活费150元,7月1日前支付小麦150公斤。调解结案后,侯某所支付150公斤小麦后,就以子女多、生活贫困为由再三拖延不肯支付。王某红遂向兰考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申请人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找侯某所做思想工作,侯某所拒不照面,其家人亦称不知侯某所去向。经执行人员多次调查也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该案在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暂停执行。25年间,法院执行局人事变动大,该案也几经易手,于2016年年初转到了法官高春建手里。
高春建在多次对被执行人做工作无果的情况下,2016年2月,兰考县人民法院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对侯某所进行了司法拘留。此后,侯某所依旧不肯履行法院判决。见被执行人油盐不进,软硬不吃,且被执行人侯某所年纪较大,体质较差,不宜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高春建数次登门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对周围群众做了大量调查了解,得知被执行人侯某所虽无经济来源,但几个子女家庭富庶,日常给老人的零用花销并不少。高春建专程找到侯某所的几个子女,并对其子女做了深入细致的劝导说服工作,阐法释理,劝导被执行人亲属理解支持执行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12月10日,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一次性付清协议,由侯某所的两个儿子一次性赔付王某红2万余元。两家握手言和,至此,一桩拖了25年的“骨头案”被高春建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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