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28 09:28 我要投稿
根据全市脱贫攻坚“集中会战月”活动督查巡查工作要求,2017年12月4日、5日,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成立专项督查巡查组对驻村工作队队员到岗情况、工作作风情况和驻村第一书记交接及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绝大多数脱贫攻坚驻村工作人员都严格按照要求,自觉履行驻村职责,受到当地群众的充分肯定。但是,也有个别单位的驻村工作队违反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纪律,在不履行请销假手续的情况下,全员不在岗。具体情况如下:
一、12月4日督查发现的问题
4个单位的驻村工作队全员不在岗,分别是:
市汴京农村商业银行驻祥符区袁坊乡付东村工作队;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驻尉氏县蔡庄镇蛮杨村工作队;
市台办驻尉氏县庄头镇郑二村工作队。
二、12月5日督查发现的问题
7个单位的驻村工作队全员不在岗,分别是:
市联通公司驻杞县湖岗乡翟陵村工作队;
市公路局驻祥符区陈留镇朱庄村工作队;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驻祥符区罗王乡施寨村工作队;
市行政服务中心驻通许县朱砂镇油坊寨村工作队;
市中华联合财保公司驻尉氏县张市镇坡庄村工作队;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驻尉氏县南曹乡朱坡村工作队;
浦发银行开封分行驻尉氏县门楼任乡闫后村工作队。
现对以上11个单位提出严厉批评。被批评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立即对本单位驻村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核查并严肃处理,核查结果、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于12月8日(星期五)12时前书面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纪委监察局将继续对脱贫攻坚各责任主体工作情况加强督查巡查,此次发现问题通报批评,再次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落实“集中会战月”活动安排,加强人员管理、夯实工作责任、切实转变作风,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脱贫工作精准到位。
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市纪委监察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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