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8-01 19:00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加强行政监督。强化政府法制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工作,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建立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推进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加快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和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加强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听取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建立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跟踪反馈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特邀监察员与民评代表的监督作用,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
加强舆论监督。重视、支持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制度加科技模式全天候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规范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化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抓好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深入开展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领导人员薪酬和职务消费、工程建设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高校和科研院所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学术诚信、职称评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廉、问责等机制,强化群众在城乡治理、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作用。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规范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四议两公开”制度贯彻落实。抓好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城市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继续开展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点创建活动。
(四)深化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实施政府机构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进行清理,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保留的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准入制”,市直部门和县区不准擅自设立审批项目。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实行项目审批要件、流程、条件和时限等公示,推广一门受理、联审联批、多证联办等审批服务模式。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实行考核结果与奖惩、职务升降、辞退等相挂钩的办法。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办法,完善党政正职选拔任用办法,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纪实制度,改进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财政预算、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全面清理整合专项资金,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健全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健全财政监督制度,建立嵌入业务流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政府性资金、资本、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和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加强各级政府债务管理和动态监控。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主体,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推进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确保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推进审务、检务、警务、狱务公开,加强司法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错案防止、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和服务标准化,强化交易全程监管。
深化其他领域改革。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推进金融、投资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防范腐败问题发生。巩固工商界“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活动防治腐败成果,积极探索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五、加强领导
(一)落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各级党委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支持和保证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发挥执纪监督作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要把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发挥社会各有关方面的积极作用。
各级纪委要履行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责,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有力查处腐败问题,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检查监督,严肃责任追究。
(二)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改革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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